2024年二季度国家相关部门围绕深化医改重点任务、支持创新药发展、集采重点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推进药品价格治理等方面出台多项医药领域政策,汇聚政策合力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部署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集采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省际联盟采购范围,升级为全国联盟采购(全国联采),明确国家组织集采和全国联采药品品种互为补充,制定了湖北、山东、浙江等多个省分别牵头的联采任务清单。 文件核心旨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目前,福建省医保部门已就《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即将启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其他各省也正根据文件要求,陆续跟进开展集采工作。 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年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重点聚焦以下三方面:一是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二是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聚焦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此外,5月还发布《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将首次开展“回头看”,2024年将从往年已经飞行检查过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回头看”抽查。 针对医药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药品研发与上市,通过健全药品审评审批体系、加快企业研发指导、提高临床急需药品临床可及。2024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以患者为中心的罕见疾病药物研发试点工作计划(“关爱计划”)》以及该试点工作计划配套的申报指南、实施框架的征求意见稿。 同月,发布《在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发中应用去中心化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为罕见疾病的临床试验提供更加灵活、可及的新路径。2024年6月,国家药监局就《关于进一步优化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药品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对于符合要求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临床急需药品,如罕见病用药,可享受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豁免药物临床试验、缩短注册检验时限等政策倾斜。 2024年初,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中明确将“发挥药品价格治理效能,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内容。二季度,多地医保局密集上线医保“药品比价”平台,以拉平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的医疗机构以及药店之间的药价差,让药品价格透明化合理化。此前一季度国家至地方医保部门已开展“四同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推动同一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的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自2023年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以来,零售端的医保支持性政策加速推进。2024年6月,深圳市正式开通医保处方在线支付服务(报销含统筹金额),首批接入连锁药房企业,承接处方中心的在线处方流转以及药品即时配送上门等便民服务。此前,已有上海、北京、天津等多地相继推动医保个账在线购买非处方药的相关工作。深圳正式开通医保处方在线支付服务,报销可用医保统筹金额,尚属国内首例。 由国务院办公厅与国家部委发布的重磅医药政策(含征求意见稿)包括: 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重要指导原则如下:
明晰了2024年深化医改的路线图,重点聚焦“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突出系统集成、协同联动,更加突出药品创新突破。围绕创新药重点发展领域,提出多维度的政策举措,给予全方位的政策资源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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