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新闻
【新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发布《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标准》
时间:2024-12-10

文章来源:恺恩泰

2024年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发布《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标准》(下称“新标准”),标准包括《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标准第1部分:总则》等1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微信图片_20241210093326.png


“新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微信图片_20241210093330.png

“新标准”概要

“新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导起草,并负责协调性及格式审查;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则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属的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承担;业务管理和法规统筹则分别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和法规司负责。

“新标准”主要引用WS/T447-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WS/T482-卫生信息共享文档编制规范、WS/T500-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医院信息平台交互服务的分类体系、消息规范、消息头、消息体内容的记载要求、交互标准文档制定的基本规则以及交互标准文档的内容结构。

“新标准”适用于二、三级医院信息系统间的信息交互与共享。

“新标准”解读

对于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从业者而言,这份“新标准”并不陌生。实际上,它与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发布的《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中的“医院信息平台交互规范(第1-11部分)”(下称“旧标准”)有着紧密的关联。通过对新旧两版标准的细致对比分析,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点主要差异/相同之处:

新旧标准的相同之处:
(1)均涵盖医院信息平台11个关键交互领域、69个交互服务,具体包括《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个人信息注册、查询服务》、《第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注册、查询服务》、《第4部分:医疗卫生人员注册、查询服务》、《第5部分:术语注册、查询服务》、《第6部分:文档注册、查询服务》、《第7部分:就诊信息交互服务》、《第8部分:医嘱信息交互服务》、《第9部分:申请单信息交互服务》、《第10部分:预约信息交互服务》以及《第11部分:状态信息交互服务》。
(2)每一部分的标准所包含的交互服务数量和内容一致,例如《第2部分:个人信息注册、查询服务》均涵盖四项关键服务:个人信息注册(PatientInfoRegister)、个人信息更新(PatientInfoUpdate)、个人信息合并(PatientInfoMerge)以及个人信息查询(PatientInfoQuery)。
(3)各部分标准的内容框架相似,均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交互服务以及消息示例等关键要素。

新旧标准的不同之处:

(1)相较于“旧标准”,“新标准”新增了《医学电子文档数字签名技术标准》这一部分。该部分详细规定了医学电子文档在使用数字签名时的通用要求、对象定义、格式规范、验证方法、存储方式及应用场景等关键要素,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电子文档的数字签名。同时,它也为医疗卫生单位向医疗信息系统供应商或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商提出建设需求提供了重要依据。

(2)“新标准”针对“旧标准”,在每一部分的关键要素上进行了更加规范和合理的调整。例如,在《第2部分:个人信息注册、查询服务》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得到了扩展,新增了GB/T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2(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婚姻状况代码)、GB/T2261.4(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4部分:从业状况(个人身份)代码)、GB3304(民族类别代码表)以及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表)的引用。这些更新旨在确保标准的全面性和适用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医院信息平台交互领域的信息交互与管理。

(3)在每一部分的交互服务章节中,“新标准”对接口规范模型的消息模型内容进行了规范性调整。这些调整主要包括新增节点、节点说明的优化、数据元标识符及格式要求的更新,以及部分节点的移除等。具体细节如下所示:

微信图片_20241210093333.png



特别声明:本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智慧医院建设(上海)展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7004559号-4